马来西亚新非法赛车法生效 三人各罚3500令吉 含一名19岁新加坡青年

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推事庭11月3日对三名涉及非法赛车和危险骑摩托车的男子作出处罚,每人罚款3500令吉,其中包括一名19岁的新加坡籍男子。这是《道路交通(修正)法令2026》新增非法赛车条款自10月16日生效后,受到关注的一宗判例,三人均已认罪。

三人在第二通道高速公路深夜赛车认罪

三名被告分别是19岁的Syajahan Alfian Abdullah、24岁的Muhammad Daniel Hakim Mohamad Rashid,以及18岁的Gonzales Mckhovic anak George。他们在推事Nur Fatin Mohamad Farid面前逐一听取控状后认罪,被指上个月在第二通道高速公路(Second Link Expressway)参与非法赛车,并以危险方式骑行摩托车。法庭同时下令,若三人无法缴清罚款,须以四个月监禁代替。

根据控状,新加坡籍、正在服国民服役的Syajahan Alfian被控于10月18日凌晨2时10分,在第二通道高速公路南行方向第12.5公里处高速骑行并参与竞速。他被控触犯经2026年修正的《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》第42A(2)条文,一旦定罪可被罚款2000至1万令吉、监禁最长两年,或两者兼施。

另两人同路段被控 检方由交警检察官负责

另外两名被告Muhammad Daniel Hakim和Gonzales Mckhovic,则被控于同一天凌晨2时10分,在第二通道高速公路北行方向第7.8至18.2公里路段赛车,各自被控触犯同一法令第42A(1)条文,刑罚范围同样是罚款2000至1万令吉、监禁最长两年,或两者兼施。

本案由交警检察官Inspector S. Vikineswary负责检控,三名被告均没有聘请律师代表。

新法10月16日生效 加重非法赛车惩罚

《道路交通(修正)法令2026》于10月16日生效,通过新增第42A条文,加重对非法赛车和鲁莽骑摩托车行为的惩罚。交通部表示,这次修订《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》(第333号法令)的目的,是提升道路安全、加强执法,并推动陆路交通局(JPJ)服务现代化。

交通部同时指出,修法也要堵住法律漏洞,避免某些人利用漏洞逃避以其车辆所犯罪行的责任。对家长和青少年来说,这宗案件提醒,跨境到邻国骑行同样受当地新法约束,深夜竞速一旦被定罪,除了高额罚款,还可能面临监禁。

来源:Malay Mail|查看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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