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内阁10月30日批准修订现行《大学与大学学院法令》(UUCA)的建议,重点处理被视为限制学生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条文。通讯部长拿督斯里法米(Datuk Seri Fahmi Fadzil)表示,内阁同时同意制定一部新法,在合理时间内最终完全取代这部现行法令。

高等教育部提出两项措施
法米在每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说,内阁批准了高等教育部提出的两项措施:第一是修订现有法令,特别是其中被视为限制学生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条文;第二是制定一部新法,最终在合理时间内完全取代《大学与大学学院法令》。他表示,修法建议的目的,是立即移除限制学生自由的条文。
内阁也同意由高等教育部长在今年12月把现有法令的修正案提呈国会。法米说,修正案将专门针对限制学生自由的条文,并表示希望高等教育部长能在12月顺利提呈。
新法涉及大学管理多方面,预计需时更长
至于完全取代现行法令的新法,法米表示起草需要更多时间,因为新法将涵盖大学注册、列入名单、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。高等教育部需要考虑大学行政方面的若干新因素,因此进程会比单纯修订条文更长。
法米预计这项工作可能在2027年推进,但他也说明,会议上尚未正式确定具体的年份或时间表,目前的方向是着眼于明年。也就是说,短期内先靠修正案放宽对学生自由的限制,长远再以新法整体取代旧法。
从法米的说明来看,两项措施有先后之分:先在今年12月通过修正案,处理现行条文中限制学生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部分;新法的制定则排在之后,因为它要处理的不只是学生自由,还包括大学注册、列入名单和管理等整套制度安排,所需时间自然更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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